司法监狱警察呼吁加强社区矫正实施
与司法警察的缘分故事要追溯到2017年的一场官司,研究生毕业以后,被总公司老总委以重任,做起了分公司的负责人,随着业务的开展慢慢的涉及到很多商业经济纠纷,关乎到合同法、公司法等很多法律知识,不懂法在社会的商业丛林里,被套被坑家常便饭,但这些都没有让自己感到有畏难情绪,工作本身就是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递进增强,商场如战场,即使被坑只能说明自己智商不够,更要奋起直追,自信人生一百年,会当纵横九万里,没什么的,跌倒站起来就是了,你觉得你利用我,你就利用了我吧,而我觉得你成就我,谁利用了谁,看男人胸怀。人生本身就是一个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然而就在各项业务全面铺开,开展的蒸蒸日上时,一场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官司扑面而来,也由此激发了多年从警的梦想。
事情的经过起初认为无非遇到了合同上的经济诈骗,一切走法律程序就好,现在的中国商业诚信环境能达到诚就应谢天谢地,你千万别信,商业现状我们的内心是很坦然的,诚信的机制也许需要我们这几代人的努力吧,最终达到中华传统美德仁、义、礼、智、信。与你合作的人连人品道德中“仁义”二字都做不到的话,更不能谈后面的“礼智信”,读了几年书,自认为一旦受损受害,法律是老百姓利益受损的最后一颗救命稻草,可是现实却不是想当然,伟大毛主席说的实践出真知真是至圣至明啊,现实的不可控性和理论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让法律也很受伤,执行的人错了,后面都错了。
案子一切进展顺利,代理律师电话时我一阵高兴,胜劵再握,这个商业骗子利用定金与订金二字的区别想吃掉我订金,还好全程自己留了一个心眼,让陪同全程秘密摄录签定合同全过程,后来才知道就是这样全程摄录合同签订过程,合同后来在骗子手上都几次伪造,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一审终于结束了,经历了大量的取证和律师的努力,终于告一段落,意外的是骗子竟然选择上诉,案子执行局执行不了,只能继续打官司,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这下该结案了吧,心里这样想,二审终审制,该结束了,当法院执行时,意外接着发生,原来合同的法人不是公司真的实力负责人,真正的老板是幕后的无名者,而这个合同的法人,满脸匪气,公司法人的替代品,在结案后要款时嚣张的不行,说不怕我告他,上法院是他的工作,你上过大学,我的公司兄弟们都上过“大学”,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知道自己这次遇到劲敌了,没有办法继续找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协商处理全部无能为力,部分系统机关还形成了利益输送,最后这件事还是以商业江湖手段和法律手段共同解决的,虽然解决了,但花费了自己太多精力,同时这件事过后引起了自己巨大的思考。为什么这些商业骗子如此嚣张骗到别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感觉自己很有本事?为什么服过刑后蹲过监狱不感到羞耻反而称过去自己的监狱为“大学”?为什么在监狱里出狱过后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在做违法的勾当?每位服刑人员出狱后有没有真正在社区矫正过?不仅仅是简单的报到?囚子出狱后新生之路在那里?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我打完官司回来的途中不停的在脑海里充斥着,久久不能挥去,想起当初大学刚毕业一心想从警却因警种选择错误而失之交臂,而今这件事突然激发了自己过去的理想,想想我们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在社会上都这样受不法分子坑害,防不胜防,那么社会上还有更多利益受损一字不识的老百姓、没有受过教育不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受害者他们怎么办?而我一个如此了解司法矫正社会工作的研究生尽然也会在骗子面前被这一场官司打的如此狼狈,校训曾说:学以致用,而我这些年做了什么,偏离了本心。离省考只有20天了,回去就交接了工作,辞去公司负责人,奋力一搏,给过去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给知识一个交代,就这样成为了一名监狱警察。
来到监狱后,对罪犯有了更深一点的了解,开始思考我入警的启动机,动机是希望有一天有过错的人在出监狱大门能虔诚的含着眼泪看我一眼,就那一眼他已懂得了新生的意义,这就是我从企业来到这里最大的幸福。监狱是社会安宁的保证,在这里囚子的确算是听话的,但是更多是一种阶层不对等的服从,出工收工,出狱入监,每天都在上演。出监后他们能回归成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吗?我想我们更多的不应是盲目的自信,而是从政策改造视角出发,监狱的下一站,囚子要去那里,他们怎么样才能到达自己人生幸福的彼岸?不再累犯、不再多次“进宫”,这些问题是自己从前面那个官司开始,一直在思考,司法矫正怎么样才能让囚子合格的回归社会并产生良性循环?我们在思考着……
我国的社区司法矫正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而那些没有监外执行的罪犯出监后的个人司法矫正却是空白,没有跟踪没有继续预防他们再次累犯,而现实的大部分情况不管是监外执行的囚子还是出狱的囚子他们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新生,而是继续违法,而过去囚子在监狱里辛劳的人民警察等于做了无用功,社会的一些现象:罪犯出狱以后不以自己在监狱呆过而感到羞耻,而是轰轰烈烈,上过“大学”我的“战友”等等社会扭曲的词频繁出现,互联网上曾说过一个段子,真正的人民子弟兵退伍回来悄无声息,而出狱的囚子却轰轰烈烈,豪车接送豪华酒店摆场子,对于这些不良的现象我们该到思考的时候了,全面的小康社会不能丢下一个贫困人,那么我们出狱的囚子也是我们小康社会一份子,他们如果不能很好的改造回归,势必影响社会总体文明小康社会的目标,所以我对囚子出狱过后的看法是:这不是改造的终点而是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人改造起点,社区司法矫正只针对那些法律规定的特定罪犯,而多数的监狱罪犯出狱后的司法矫正是不是更值的我们思考呢?这将是囚子最终良性回归的出路,最终带来安宁社会的出路。
对此,我认为应在监狱民警自身层面上加强自身的矫正水平,矫治警察应是阅历与知识同时丰富的优秀干警担当,同时自身要有坚定的四个全面意识,正确的三观,这样的干警才能更好的在犯罪份子新生的启蒙路上握正方向,更好的促进囚子思想和意识的转化,为他们今后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监狱本身惩戒力度应有所提高,监狱不是养老院,是刑法执行的地方,不能让囚子呆过监狱回到社会不因此感到羞耻反而成了炫耀的资本,不应呆过监狱而思念监狱,劳动改造、思想改造、惩罚改造,一切的手段都是一个终极目标就是为了罪犯能更好的转化,合格的回归社会。
在社区矫正层面上,司法局应对自己所辖区的出狱罪犯详细登记,持续跟踪回访,直到他们真正成为合法公民,做到囚子的思想合法、行为合法、行业合法,真正的达到回归,这样工作任务很重、很繁琐但我们认为有必要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制止累犯行为,及时的引导回归,及时的帮扶他们。而且在政策扶持上给想改变、想创造、想为社会贡献的囚子们倾斜,相应的跟踪服务政策也从另一个角度更好的持续促进改造转化成果。出监罪犯与假释犯一旦刑满释放后,走向社会的后续改造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人的改造起点,在监狱里已经强烈的感受到做一个好人的必要性,那么释放过后能否继续坚持改造的初心,不再染指过去的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囚子成功转化的关键点,如果从监狱到社区矫正合格,再到社会生活合格回归,那么就没有我前面所说的我与司法警察的故事了。
从社会层面上亟待须提高对于改过自新的罪犯社会容纳度,对于囚子的现实社会生存状况还是存在歧视的,累犯的原因是什么?被社会边缘化、被家族边缘化,找工作四处碰壁,想起了老伙伴,干起了老本行,盗窃来得快、抢劫来得多,重犯累犯由此而生,就这样社会对罪犯印象进入了一个死循环,社会大多数人对罪犯认识状况是:贼的儿子还是贼,罪犯回来还是罪犯。然而罪犯出狱后本想学好,记住了管教的话,好好生活,结果四处碰壁,被社会边缘度高,心里脆弱的囚子干回了老本行,干了老本行后,导致社会印象进一步的恶劣,我们在思考从罪犯犯罪那刻起,国家就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他们进行改造,立案、抓捕、审判、定罪、改造、回归。每个环节都投入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为了只是改造好他们,让他们更好的回归,如果在回归的途中再犯、累犯,那么我们过去所有的投入都将付之东流,周而复始。能不能有更好的回归方法我们在思考着,在出狱后罪犯可不可以有专门的技能学校培训他们跟上时代的技能,而不是在监狱习艺车间学习的仅有的劳动技能?可不可办一所专门为罪犯继续学习、再学习的学历学校?让一大批确实想合格回归社会的囚子有机会、有希望的回归。这一批合格回归的囚子带头去影响社会过去对囚子的定势坏印象,慢慢去改变过去社会对囚子固有的印象,以个人为一点,以点及线,以线及面的去改变,从而提高社会对改过自新的囚子容纳度,只问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
当今我们整个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思想的转型、制度的转型、生活方式的转型,我们司法改造也在转型,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社会大链条上贡献着自己一块小天地,小天地却能成就大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民族这场伟大复兴的旗手,习总书记曾说过: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全面的社会小康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小康,那么我想在囚子合格回归社会的路途中,我们也不能落下一个囚子,力求全面持续的实现转化改造,在囚子出狱后改造的后续路上,我们应做到持续的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每一位囚子能良性的回归,为平安社会、幸福社会、小康社会而贡献。

案子一切进展顺利,代理律师电话时我一阵高兴,胜劵再握,这个商业骗子利用定金与订金二字的区别想吃掉我订金,还好全程自己留了一个心眼,让陪同全程秘密摄录签定合同全过程,后来才知道就是这样全程摄录合同签订过程,合同后来在骗子手上都几次伪造,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一审终于结束了,经历了大量的取证和律师的努力,终于告一段落,意外的是骗子竟然选择上诉,案子执行局执行不了,只能继续打官司,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这下该结案了吧,心里这样想,二审终审制,该结束了,当法院执行时,意外接着发生,原来合同的法人不是公司真的实力负责人,真正的老板是幕后的无名者,而这个合同的法人,满脸匪气,公司法人的替代品,在结案后要款时嚣张的不行,说不怕我告他,上法院是他的工作,你上过大学,我的公司兄弟们都上过“大学”,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知道自己这次遇到劲敌了,没有办法继续找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协商处理全部无能为力,部分系统机关还形成了利益输送,最后这件事还是以商业江湖手段和法律手段共同解决的,虽然解决了,但花费了自己太多精力,同时这件事过后引起了自己巨大的思考。为什么这些商业骗子如此嚣张骗到别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感觉自己很有本事?为什么服过刑后蹲过监狱不感到羞耻反而称过去自己的监狱为“大学”?为什么在监狱里出狱过后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在做违法的勾当?每位服刑人员出狱后有没有真正在社区矫正过?不仅仅是简单的报到?囚子出狱后新生之路在那里?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我打完官司回来的途中不停的在脑海里充斥着,久久不能挥去,想起当初大学刚毕业一心想从警却因警种选择错误而失之交臂,而今这件事突然激发了自己过去的理想,想想我们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在社会上都这样受不法分子坑害,防不胜防,那么社会上还有更多利益受损一字不识的老百姓、没有受过教育不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受害者他们怎么办?而我一个如此了解司法矫正社会工作的研究生尽然也会在骗子面前被这一场官司打的如此狼狈,校训曾说:学以致用,而我这些年做了什么,偏离了本心。离省考只有20天了,回去就交接了工作,辞去公司负责人,奋力一搏,给过去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给知识一个交代,就这样成为了一名监狱警察。
来到监狱后,对罪犯有了更深一点的了解,开始思考我入警的启动机,动机是希望有一天有过错的人在出监狱大门能虔诚的含着眼泪看我一眼,就那一眼他已懂得了新生的意义,这就是我从企业来到这里最大的幸福。监狱是社会安宁的保证,在这里囚子的确算是听话的,但是更多是一种阶层不对等的服从,出工收工,出狱入监,每天都在上演。出监后他们能回归成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吗?我想我们更多的不应是盲目的自信,而是从政策改造视角出发,监狱的下一站,囚子要去那里,他们怎么样才能到达自己人生幸福的彼岸?不再累犯、不再多次“进宫”,这些问题是自己从前面那个官司开始,一直在思考,司法矫正怎么样才能让囚子合格的回归社会并产生良性循环?我们在思考着……
我国的社区司法矫正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而那些没有监外执行的罪犯出监后的个人司法矫正却是空白,没有跟踪没有继续预防他们再次累犯,而现实的大部分情况不管是监外执行的囚子还是出狱的囚子他们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新生,而是继续违法,而过去囚子在监狱里辛劳的人民警察等于做了无用功,社会的一些现象:罪犯出狱以后不以自己在监狱呆过而感到羞耻,而是轰轰烈烈,上过“大学”我的“战友”等等社会扭曲的词频繁出现,互联网上曾说过一个段子,真正的人民子弟兵退伍回来悄无声息,而出狱的囚子却轰轰烈烈,豪车接送豪华酒店摆场子,对于这些不良的现象我们该到思考的时候了,全面的小康社会不能丢下一个贫困人,那么我们出狱的囚子也是我们小康社会一份子,他们如果不能很好的改造回归,势必影响社会总体文明小康社会的目标,所以我对囚子出狱过后的看法是:这不是改造的终点而是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人改造起点,社区司法矫正只针对那些法律规定的特定罪犯,而多数的监狱罪犯出狱后的司法矫正是不是更值的我们思考呢?这将是囚子最终良性回归的出路,最终带来安宁社会的出路。
对此,我认为应在监狱民警自身层面上加强自身的矫正水平,矫治警察应是阅历与知识同时丰富的优秀干警担当,同时自身要有坚定的四个全面意识,正确的三观,这样的干警才能更好的在犯罪份子新生的启蒙路上握正方向,更好的促进囚子思想和意识的转化,为他们今后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监狱本身惩戒力度应有所提高,监狱不是养老院,是刑法执行的地方,不能让囚子呆过监狱回到社会不因此感到羞耻反而成了炫耀的资本,不应呆过监狱而思念监狱,劳动改造、思想改造、惩罚改造,一切的手段都是一个终极目标就是为了罪犯能更好的转化,合格的回归社会。
在社区矫正层面上,司法局应对自己所辖区的出狱罪犯详细登记,持续跟踪回访,直到他们真正成为合法公民,做到囚子的思想合法、行为合法、行业合法,真正的达到回归,这样工作任务很重、很繁琐但我们认为有必要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制止累犯行为,及时的引导回归,及时的帮扶他们。而且在政策扶持上给想改变、想创造、想为社会贡献的囚子们倾斜,相应的跟踪服务政策也从另一个角度更好的持续促进改造转化成果。出监罪犯与假释犯一旦刑满释放后,走向社会的后续改造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人的改造起点,在监狱里已经强烈的感受到做一个好人的必要性,那么释放过后能否继续坚持改造的初心,不再染指过去的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囚子成功转化的关键点,如果从监狱到社区矫正合格,再到社会生活合格回归,那么就没有我前面所说的我与司法警察的故事了。
从社会层面上亟待须提高对于改过自新的罪犯社会容纳度,对于囚子的现实社会生存状况还是存在歧视的,累犯的原因是什么?被社会边缘化、被家族边缘化,找工作四处碰壁,想起了老伙伴,干起了老本行,盗窃来得快、抢劫来得多,重犯累犯由此而生,就这样社会对罪犯印象进入了一个死循环,社会大多数人对罪犯认识状况是:贼的儿子还是贼,罪犯回来还是罪犯。然而罪犯出狱后本想学好,记住了管教的话,好好生活,结果四处碰壁,被社会边缘度高,心里脆弱的囚子干回了老本行,干了老本行后,导致社会印象进一步的恶劣,我们在思考从罪犯犯罪那刻起,国家就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他们进行改造,立案、抓捕、审判、定罪、改造、回归。每个环节都投入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为了只是改造好他们,让他们更好的回归,如果在回归的途中再犯、累犯,那么我们过去所有的投入都将付之东流,周而复始。能不能有更好的回归方法我们在思考着,在出狱后罪犯可不可以有专门的技能学校培训他们跟上时代的技能,而不是在监狱习艺车间学习的仅有的劳动技能?可不可办一所专门为罪犯继续学习、再学习的学历学校?让一大批确实想合格回归社会的囚子有机会、有希望的回归。这一批合格回归的囚子带头去影响社会过去对囚子的定势坏印象,慢慢去改变过去社会对囚子固有的印象,以个人为一点,以点及线,以线及面的去改变,从而提高社会对改过自新的囚子容纳度,只问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
当今我们整个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思想的转型、制度的转型、生活方式的转型,我们司法改造也在转型,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社会大链条上贡献着自己一块小天地,小天地却能成就大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民族这场伟大复兴的旗手,习总书记曾说过: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全面的社会小康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小康,那么我想在囚子合格回归社会的路途中,我们也不能落下一个囚子,力求全面持续的实现转化改造,在囚子出狱后改造的后续路上,我们应做到持续的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每一位囚子能良性的回归,为平安社会、幸福社会、小康社会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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